Earth: how to ensure your customer’s insolvency leaves a sweet not a sour taste in the mouth and get paid in the event of insolvency
Absent a retention of title clause (or any other protective clause in a contract – see Part 1 in this series ), a creditor of an insolvent company has the following options.
在与向英国供货的国际公司合作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常见问题。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研究了客户可能面临的破产程序类型。在“五行”系列第四篇文章中,我们围绕“火”元素来说明破产执业者在进入破产程序时拥有的重大权力:调查不当行为,并将资产收回统一偿还债权人。
火:破产执业者对债权人欺诈性交易的重大权力
破产执业者(不论是清算人或管理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前进行的特定交易。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收回资产或资金,统一向债权人偿付。下列情形属于“先前的”或“可审查”的交易:
- 公司的资产或财产被低价出售;
- 公司在进入破产程序前给予某债权人优先权,使其处于比其他债权人更有利的地位;
- 公司订立了敲诈性信贷交易(交易条款有严重的敲诈性);
- 公司设立了无效浮动抵押,即为已发放的贷款或已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成本提供担保;
- 公司订立的交易具有欺诈债权人的明确目的,即:使公司的资产脱离破产执业者和债权人的控制范围。
不同类型的可审查交易有不同的时间要求。例如,低价出售必须发生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前的两年内。
Five Elements for Chinese Companies trading with UK counterparts Part 1: Gold
中英企业交易中的“五行”元素——第一部分:金
在与向英国供货的国际公司合作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常见问题。本系列五篇文章围绕“五行”的各个元素展开探讨,指出了供应商在和英国客户做生意过程中面临的关键风险,以及供应商如何才能最好地保护自己,从而确保其商务活动和商业关系的和谐。第一个元素“金”确保供应商得到应得的货款,避免或尽量减少风险、困难和难以解决的困境。
金:及时获得全额付款,让您的业务和商业关系发展壮大
在协助我们的国际贸易客户处理的各种事项中,最常见的是追款。因此,我们建议所有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或根据标准商业条款向客户供货时,确保在客户违约的情况下尽可能让自己处于最有利的境地。
对供应商而言,最有利的索赔是财产索赔。根据所有权保留条款,在客户未付清货款前,供应商仍对交付给客户的货物拥有所有权。如果客户破产,供应商有权收回货物(或收取货款)。
其他合同保护措施包括:
在与向英国供货的国际公司合作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常见问题。前几篇文章探讨了供应商可采用的合同付款保护措施。在“五行”系列第三篇文章中,我们将以“水”元素为主题,阐释当客户面临财务困难带来的不确定性及正式破产程序的严冬时会出现什么情况。
水:了解在客户破产情况下的情势及此时供应商享有的权利
在我们提供法律服务的供应商中,其大多数客户都是英国有限公司。供应商的客户在遭遇财务困难后会根据英国法律进入破产程序。因此,对我们的国际客户而言,明白自己的客户破产对自己意味着什么,这非常重要。
客户进入管理程序,意味着有机会保持业务的持续经营。在此种情况下,客户公司受管理人控制,管理人的目标之一是满足公司债权人的要求。并不能保证所有债权人都能得到全额偿付,因为这主要取决于公司资产的价值。然而,部分债权人(如员工和税务机关——英国税务海关总署)会优先于无担保债权人受偿。如果在任何时候确定无法继续保持业务的持续经营,则管理程序可转为清算程序。许多管理程序以出售业务和资产告终,这可以通过一个“预打包”过程予以实现(即在任命管理人前安排出售,以促成这笔交易)。在此种情况下,债务仍由公司承担,从出售所得中偿还,但不可能对新的资产所有者进行追索。
在与向英国供货的国际公司合作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常见问题。前几篇文章探讨了供应商可采用的合同付款保护措施。在“五行”系列第三篇文章中,我们将以“水”元素为主题,阐释当客户面临财务困难带来的不确定性及正式破产程序的严冬时会出现什么情况。
水:了解在客户破产情况下的情势及此时供应商享有的权利
在我们提供法律服务的供应商中,其大多数客户都是英国有限公司。供应商的客户在遭遇财务困难后会根据英国法律进入破产程序。因此,对我们的国际客户而言,明白自己的客户破产对自己意味着什么,这非常重要。
客户进入管理程序,意味着有机会保持业务的持续经营。在此种情况下,客户公司受管理人控制,管理人的目标之一是满足公司债权人的要求。并不能保证所有债权人都能得到全额偿付,因为这主要取决于公司资产的价值。然而,部分债权人(如员工和税务机关——英国税务海关总署)会优先于无担保债权人受偿。如果在任何时候确定无法继续保持业务的持续经营,则管理程序可转为清算程序。许多管理程序以出售业务和资产告终,这可以通过一个“预打包”过程予以实现(即在任命管理人前安排出售,以促成这笔交易)。在此种情况下,债务仍由公司承担,从出售所得中偿还,但不可能对新的资产所有者进行追索。
In recent years, several foreign companies have used the English law scheme of arrangement as a flexible restructuring method to compromise creditor claims. The decision of the High Court in the latest of these cases, that of the German company Rodenstock GmbH, clarifies that an English court will accept jurisdiction where the only connection to England is that the company’s finance documents were governed by English law.
One of the many issues which arose from the collapse of Lehman Brothers was whether “flip provisions”, which reverse a swap counterparty’s priority in the order of payment on insolvency, were invalid on the basis that they contravened the anti-deprivation principle. This is a long-established common law principle which seeks to prevent an insolvent party from arranging its affairs to frustrate the legitimate claims of creditors.
Insurers and insureds do not bear the risk of a contractor becoming insolvent when undertaking insured repair work. The insurer’s only obligation is to pay its appointed contractor and not any subcontractors engaged by that party.
Background
Overview of this submis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