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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经历了四十余年的高速增长,目前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高速增长阶段积累的债务风险近年来不断显现,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不断增加。现阶段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债务风险的重点领域实施系统性、高质量的债务重组是重要的着力点之一。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金杜开始参与我国一些大型企业集团的债务重组工作;2007年《企业破产法》实施后,金杜更是一直活跃在债务重组市场的一线,既承办和参与了包括海航集团、紫光集团、渤海钢铁、永泰能源、盐湖股份、雨润集团、包商银行、新华信托等在内的一大批大型企业债务重组案件,也承办了大量的“三无”、中小型的企业破产清算案件。金杜债务重组部三十多年来一直专注债务重组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债务重组实践经验。为对我国的债务重组实践提供有益借鉴,同时也为金杜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债务重组市场,结合过往承办的债务重组具体案例,我们对债务重组市场进行2023年度回顾和观察分析,以期对相关法治建设、营商环境改善以及提高债务重组质量建言献策。

目录

一、2023年我国宏观债务形势整体观察

(一)2023年度宏观经济形势

(二)我国目前存在债务问题的重点领域

新疆某上市公司(下称“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引发众多股民对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下称“本案”),金杜代理公司应诉。近期,新疆某中级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股民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系典型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该类案件因涉及股民众多、索赔金额高、专业性强,往往引发资本市场高度关注。从以往的案例来看,上市公司被行政处罚后引发的股民诉讼,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的案例极为罕见。本案中,金杜基于以往处理类似案件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把握,针对本案的案情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上市公司不应承担股民损失的答辩意见,最终得到法院支持。这是金杜代理上市公司成功应对股民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的又一经典案例。

案情简介

2014年7月,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连续多年虚构购销业务,虚增业务收入与成本,虚增或者虚减利润,导致公司2006年至2011年年报存在信息披露违规问题。

截止目前,本案共有70余名股民对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此外,还有批量股民以律师函的方式向公司进行索赔。

本案主要争议焦点及金杜整体应对思路

On 31 March, 2015,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issued four model cases, including Shagang LLC. (Shagang) v. Kaitian LLC.(Kaitian), a case in relation to an objection to enforcement of a distribution plan. In the case, the Court has referred to the Deep Rock Doctrine originated from the United States, states for the first time that shareholders whose capital contribution is insufficient shall be subordinated to external creditors of the company with respect to their payable deb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