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拟以某案例为切入点,揭示及探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下称PPP)项目中社会资本方因项目合同主体问题而面临的潜在风险及可能的风险防范措施。
1. 案例情况简述
项目投资人A公司(外国公司)与B政府签订某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约定由A公司设立项目公司C以负责建设、运营某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并在对项目建设时间、技术要求、费用确认机制等关键条件做出约定的同时,明确“详细条款在正式合同中约定”。
随后,B政府作为甲方与A公司作为乙方签订PPP项目合同,约定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建设并投入运营后,由B政府承担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费的义务(最终用户向B政府付费),并且“当项目公司成立后,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自动转让给项目公司”。
根据前述协议,A公司设立由其100%控股的项目公司C,由C公司承继PPP项目合同中与建设、运营项目相关的所有权利义务。C公司主要通过向当地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项目融资,以完成项目建设并将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
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国家调整产业和信贷政策,并逐渐加强金融监管,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压力有所增加,十亿甚至百亿级别的债务逾期或潜在违约浮出水面。这些巨无霸级别的潜在不良贷款风险,迫切要求商业银行审查并改善贷前贷后管理中的遗漏和问题,也对商业银行的危机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大敌当前,痛定思痛,当危机来临时,商业银行的管理层和执行层需要的是冷静的思考、周密的策划,以及必要时刻壮士断腕的决策力。从本团队近期参与处理的几项复杂的债务逾期及潜在违约案例来看,危机的表象多种多样,除了资金周转困难带来直接的偿付危机;有的则是债务人控制人挪用公司资金投入股市炒股,有的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陷入刑事调查和指控,也有的则更为隐蔽,债务人关联主体在境外受到他国政府的调查等等。这些危机虽然不一定直接表现为到期不付,但可能已经导致债务人违反融资文件的陈述、承诺条款,甚至通过交叉违约触发了违约事件或潜在违约事件。
本文旨在梳理危机处理的思路,通盘策划全面追索资产的策略,为贷款管理工作层面制定一份简介易行的“工作方案”,以便为后续的债务重组和清偿争取宝贵的时间,避免弯路:
一、梳理融资文件
As the Chinese economy enters the “new normal”, the Chinese government has been adjusting its industrial and credit-related policies and strengthening regulation of Chines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 large number of non-performing loans (NPLs) as well as actual loan defaults have started to surface. The risks associated with rising levels of NPLs require Chinese banks to enhance their ex ante and ex post credit risk management pract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