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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退出是私募基金全生命周期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投资者本金回收、基金财产安全处置及管理人合规责任闭环。若管理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不仅会触发监管处罚,更可能引发投资者集体仲裁/诉讼,严重损害市场声誉。

此前,本系列指南已覆盖基金募集、投资运作、投后管理等环节的合规要点;本篇作为第四篇,将聚焦清算退出环节的高频违规场景,拆解法律风险、明确监管依据、提供可落地的自查与整改方案,为管理人合规开展清算工作提供指引。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

1、典型案例简介

北京中扶私募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化名,以下称“中扶公司”)系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股权类私募基金管理人。2018年5月,中扶公司备案“中扶3号基金”(以下称“涉案基金”),募集规模人民币5,000万元,合伙协议明确约定基金存续期为5年,其中前4年为投资期,最后1年为退出期。涉案基金备案完成后完成对2家标的企业的股权投资,并约定如被投企业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上市或并购,被投企业实控人需按“本金+年化8%收益”的价格回购涉案基金持有的股权。